跳香舞,活動策劃
在湘西苗族人居住的地區,盛行著一種古老的民俗活動——“跳香舞”。它流傳已久,影響深遠,藝術性較強,由于在其形成過程中融合了苗族人的生活習俗、宗教信仰,無論在音樂形象的創作上,還是表演或表情達意的方式上,都有其自身的規律和濃厚的民族特色,它是湘西苗族人文化傳統、心理素質、審美觀點的直接反應。
一、“跳香舞”的內容、形式
“跳香舞”流行于湘西瀘溪、古丈、花垣、鳳凰、吉首等縣市的苗族人聚居地區,是苗族人最隆重的節慶活動。“跳香舞”又稱“吃齋粑粑舞”(苗語叫隴自咱),是苗族人歡慶豐收、預祝來年風調雨順并答謝和祭祀“五谷神”的一種民俗活動。據《神秘的湘西》(符長慶主編, 2003 年版)載:“跳香舞是苗巫文化的一種表現形式,是祭祀與崇拜‘天王大帝'和自然神靈中的‘五谷神'的活動,在每年秋后,糧滿倉豬滿圈,野菊花盛開,芳香流溢的時節進行。屆時,山寨男女身著盛裝,有的頭頂‘天王大帝'像,有的手擎各色小紙旗,聚集于跳香殿前,跳香舞開始之前,苗巫師吹響三聲牛角號,口誦經文恭請諸神,并吹著牛角于前為導,參加‘跳香舞'的男女隨其步履相躡,或走或舞,以示‘娛神',伴有敲鑼,擊鼓,巫師領頭經過一陣狂舞,且跪且拜且誦,在重復咒語之后宣布諸神到位,就在殿堂的中央地底下挖出一年前埋在地下的五谷(稻、玉米、麥、粟、茶葉),根據五谷的腐變顏色預卜來年苗家農事采收情況,并根據神意預卜來年瘟疫等等。作為依附于祭祀活動,并帶有一定風俗特征的“跳香舞”,在湘西苗族地區流傳已有上千年時間了。
(一)內容。湘西苗族人每年農歷十月初一至十五,都舉行跳香活動,表示感謝“五谷神”賜給的豐收果實。跳香活動由苗族巫師(苗族稱“鬧沙”)主持,苗巫師運用牛角、司刀、綹旗為法器,組織苗族人輪流跳“跳香舞”,地點大都在坪場或曠野的地方。跳香活動的內容和苗族人祭拜的“五谷神”有關,傳說“五谷神”是齋菩薩,所以不能用葷菜酬祭,只能煮酒打豆腐吃,因此“跳香舞”又叫“吃齋粑粑舞”。據《瀘溪縣志》(清光緒版)載:“在滕子嶺延禧觀右側與各鄉村都有殿宇,以祭五谷神及風雨云雷、龍王等神,活動策劃公司,每年十月初旬,各村會首主持結凈壇宇備辦祭物。祭畢,舉行會飲禮,長幼依次就坐,歡舞散去。”這就是當時生活在瀘溪一帶苗族人舉行“跳香”活動的真實記載。跳香共分成四個階段、八場法事,由請神、安神、娛神、送神組成,有盤瓠升天、花柱槌牛、金童玉女、撒香粑粑、喝香米酒、吃香豆腐等等情節,在內容上前后呼應、環環相扣,并集音樂、舞蹈、表演、服裝、巫儺等于一體,是一套完整的宗教藝術表演形式。
(二)形式。“跳香舞”主要由苗巫師領舞,苗巫師左手拿綹巾,右手持刀或牛角,身穿紅袍,頭戴司額或五佛冠,后面跟著四個小伙子。小伙子身穿白色苗族服裝,下身穿短大褲腳的蘭色褲子,腳穿繡花布草鞋,手拿四竹棍。竹棍兩頭纏有紅色綢子,中間包綠綢子,跟著領舞者起舞。筆者于一九九九年到湘西瀘溪縣良家潭一帶收集民歌,發現這里的苗族人在農歷十月初一都舉行隆重的“跳香”活動,這天,跳香巫師邊跳邊唱,每唱完四句時,年過半百以上的若干老人就隨后應合唱“喜樂懷”三字,氣韻生動,場面極為熱烈,一天唱到晚,沒完沒了。
“跳香舞”共有八場法事,分別為:第一場,鋪壇請神。苗族人用十五張方桌壘成祭臺,以祭臺為中心,四周放著三十六個稻草把子,巫師身披道袍,從方桌底下鉆出,此時牛角吹響,然后巫師手執司刀綹旗,腳踏檀板銅鈴,開壇請神,邊唱邊舞。
第二場,接神祭神。到此階段,鑼鼓嗩吶齊鳴,炮竹喧天,從稻草堆里鉆出三十六個人,他們光著身子,赤著腳,跟著巫師手足并舞,圍著祭壇旋轉。
第三場,金童、玉女下凡。隨后,金童、玉女從祭臺頂端飄落而下,眾人狂歡,萬人喝彩,整個場面熱烈。
第四場,喝香米酒、吃香豆腐、吃齋粑粑。人們狂歡跳舞后,無論是過路的人,還是跳舞參與者,不論男女老少都可以拿起竹筒舀酒、用竹簽從油鍋里簽出香豆腐來下酒。
第五場,開壇寄口。此時,巫師隨著鑼鼓鼓點穿花,向四方拋撒黃燦燦的小谷,寄托人們對來年美好的愿望。巫師撒完小谷后,嗩吶響起,十二位姑娘登場,邊舞邊唱。 [Page]
第六場,請神下位。眾人供奉神靈,請神靈在“神椅”上坐下,此時巫師畫符咒,鑼鼓奏響,未婚青年男女出來狂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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