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晃侗族自治縣12支農村群眾文藝隊,參加了這次節日活動。
“春社”節,活動策劃,來源于《幼學》歲月篇中“立春五戊為春社”,在侗族北部方言區,社節是僅次于“春節”的一個重要節日。每年社節,相鄰的三穗、錦屏和湖南新晃、芷江、靖州、會同等縣市的侗族同胞,都要穿戴整齊,匯集于此,煮社飯、掛社親、賽侗歌、唱歌跳舞,歡度社節。